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实训综合楼声像、档案整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实训综合楼声像、档案整理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采购人: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拟对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实训综合楼声像、档案整理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实训综合楼声像、档案整理项目
二、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谈判在学校门户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将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进入谈判。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7.其他条件: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南津北路460号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6月15日15:30时(北京时间);
供应商首次递交施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9:30时(北京时间);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八、谈判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南津北路460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南津北路460号
联系人:刘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0825-2631279
一、谈判须知附表
条款名称 | 说明与要求 | |
1 |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 本次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方式:见第一章谈判邀请。 |
2 | 采购预算 |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 |
定向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3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4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鲜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 2.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在项目评标后等发现其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其说明、证明的,供应商担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行为情形的相关法律责任。 3.项目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 |
5 | 分包 | 不允许 |
6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南津北路460号 |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叙述的项目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2.2 “鲜章”系指带有印泥原始加盖的公章,非复印、扫描、彩色打印的方式取得的印章(对于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许可使用的电子印章视同有效)。
2.3 本次谈判文件中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为法律法规引用,系指谈判文件中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4 满足本谈判文件其他条款规定及要求。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学校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应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谈判文件
9.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9.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供应商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第四章)
其他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应包括供应商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外的所有材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八章)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5.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16.响应文件格式
16.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7.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清楚工整。
17.4 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并逐页编码。
17.5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另有规定除外。
17.6 响应文件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经营者)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本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均要求加盖公章鲜章。
17.7 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7.8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7.9 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10 电子文档
17.10.1 电子文档一份为响应文件 Word 或 WPS 版本,一份为 PDF 版本。电子文档保存介质使用 USB 闪存盘(U 盘)。PDF 版的电子文档可以为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完成并加盖相应公章及签名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也可为加盖了相应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7.10.2 若电子文档与书面响应文件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按包件分别包装和密封。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9.2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谈判公告。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8.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的包装、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0.1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7.其他条件: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
1.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实训综合楼声像、档案整理 | ㎡ | 约17400 | / |
(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按遂宁市城建档案馆要求进行电子文件归档(包含分类、组卷、扫描、编目、编制案卷题名、装订成册、填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28-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遂宁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及归档内容》等文件规定,对声像档案制作并归档。
(一)按照遂宁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归档、移交有关要求,完成案卷目录及其它信息的数字化录入及纸质档案的扫描。
(二)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保密手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档案信息的内容。
(三)在档案整理工作完成后,协助甲方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档案,并出具《建设工程档案交接清单》。
(一)费用预算(见附件1)共计3.5万元(大写:叁万伍仟圆整)
(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学校在收到发票后一周内向中标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40%,作为项目启动费用;
3.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经学校审核验收后,学校在收到发票后一周内支付项目剩余的服务费。
4.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第五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项要求。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十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强制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或 20 年 月 日 : 前不准启封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 正 本 或 副 本 )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温馨提示: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
三、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则应通过年检,如有有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组成材料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按谈判文件第四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要求提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按谈判文件第四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的要求提供,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谈判文件第四章“财务状况报告”的要求提供。
(三)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按谈判文件第四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按谈判文件第四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为承诺函的,应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按谈判文件第四章“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按谈判文件第四章“(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提供承诺函原件的,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七)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承诺函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八)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网页截图
(九) 授权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
按以下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书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签字或加盖印章:
职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职务:
日期: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
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不允许粘贴。
2.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签字的,资格性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XXX(标的名称) ,属于 XXX(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 XXX(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XXX 人,营业收入为 XXX 万元,资产总额为 XXX 万元1,属于 XXX(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
3.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人为非监狱企业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
3.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三、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一)其他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或 20 年 月 日 : 前不准启封
(二) 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其他响应文件
( 正 本 或 副 本 )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
一、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其他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
三、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则应通过年检,如有有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三) 其他响应文件组成材料
(一) 报价函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计算监理收费实行下浮比例报价,下浮 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为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二)承诺函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知晓全部谈判文件的内容,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 ;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 (说明:填写 “(1)供应商名称1;(2)供应商名称2 ;(3)……”) 。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六、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人单位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符合其要求。
十、我方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十一、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二、若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按照本谈判文件约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经营者)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 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项目名称:XXXX
项目编号:XXXX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五)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六)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七)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 理 人 员 | ||||||||
技 术 人 员 | ||||||||
售后 服务 人员 | ||||||||
注: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八)知识产权承诺函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XXXXX(采购单位名称):
针对以下内容,我方承诺: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我方如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将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我方如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费用,采购人不再因我方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我方已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了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九)诚信情况承诺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XX次。
我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XX次。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进行承诺,“无”请填写“0 次”或“零次”或“/”。
第八章 评审办法
1.谈判程序
1谈判。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3.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
5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6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的语言、报价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
(2)响应文件中未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报价
7.1除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外,供应商报价采用现场报价。现场报价前,谈判小组应对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
(1)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出现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第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或费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汇总表、单项工程汇总表、投标报价汇总表)。
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单价进行评审,对明显不合理的单价(如明显偏高或偏低)项目,应在评审报告中记录,提醒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2.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后再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两轮(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谈判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谈判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8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现场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供应商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采购人在谈判文件中直接确定了采购项目采购价格的,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按照谈判文件中确定了的采购项目采购价格进行报价,不得增加或者减少,否则其报价无效,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1. 谈判小组应当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价格扣除和对失信供应商的价格加成后进行排序。
12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1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报价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最后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随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
二、合同期限服务完成期限为 XX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内完成。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XXXX;
2. XXXX;
3. XXXX。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XX万元;
2. XX万元;
3. XX万元。
五、服务费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2. 工作完成后XX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XX ,¥XX元,人民币大写 XX元整;XX后XX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XX,¥ XX元,人民币大写XX元整, ....。
3.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相关资料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退付手续。
4. 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七、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履约保证金
1. 乙方交纳人民币XX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等。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 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遂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本合同一式2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一份。
十五、附件
1. 项目谈判文件
2. 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 项目响应文件
4. 成交通知书
5. 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供样例,具体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共同按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内容进行合理、合法、科学修编。